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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设在中学操场 6名被告被宣判两千中学生旁听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9-11 12:16:31
     
    www.xawb.com 2008-09-11 10:46:41 西安日报
     
     

     

      昨日下午在西安市第八中学内,碑林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现场宣判。 (记者 王晓林摄)


      本报讯(记者 王昕)6名被告人中5名都是刚过18岁的年轻人,在今年2月15日到29日不到半个月时间里连续四次对不同受害者实施抢劫。昨天下午,由本报和西安市中院举行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走进西安市第八中学,在2000多名学生的注视下,6名被告人被碑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1年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不少学生在听到判决结果时,发出惊叹的声音。随后,西安市碑林法院少年法庭吕艾玲法官还结合这起案件为学生们讲述了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6名被告校园内被宣判

      昨天下午4点30分在市八中校园操场内公开宣判了一起团伙抢劫案。庭审开始时,王绪胜、李明兴等6名被告人戴着手铐、身穿黄色的囚服,被法警押进“法庭”。6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商洛市和柞水县,其中除一被告21岁外,其他5人作案时才过18岁。

      据法院审理查明,在今年2月15日到29日不到半个月时间里,王绪胜、李明兴等6人连续四次用殴打的方式对不同受害者实施抢劫。

      碑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绪胜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以抢劫罪判处王绪胜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万元,其余案犯分别被判处10年至3年又6个月不同的刑期,并被处1万元至5000元的处罚。

      判决结果让学生们“惊讶”

      宣判开始前,当6名被告人走向学校主席台时,学生们几乎齐刷刷地向他们看去。宣判中,市八中2000多名学生一直认真聆听,绝大多数学生都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宣判中,当学生们听到法官宣读“王某参与实施抢劫4起,抢劫的财物价值共计2000多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时,惊讶的“啊”声从学生们中间响起。随后在几名被告人被宣判时,学生们中间也发出一些感叹的声音。

      市八中高二六班的张天则说:“从来没有听过法院宣判案,没想到他们会被判这么多年。这些被告人也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今天在学校听这个案子对我也是一种教育和提醒,让我也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行为。”

      法官谆谆教诲在场学生

      宣判结束,碑林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吕艾玲法官给2000多名学生上了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吕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分析说,只有各方面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工作,才不至于让更多的年轻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首先,学校应负有重要的责任,不应随意劝退或开除学生,应以纪律教育为主。同时,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也负有重要的责任,只有家庭的温暖和爱才能让这些未成年人少走弯路。

    文章录入:mcy    责任编辑:m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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